南京刑事律師帶你了解侵占罪有哪些特征?
文章出處:www.www88xhxh.com作者:萬盈律師人氣:0發表時間:2019-04-29 10:32:4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
犯罪對象只限于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于遺失物,也不同于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那么,侵占罪有哪些特征?它的處罰標準又是什么呢?下面,南京刑事律師就來跟大家聊聊這個話題吧。
一、侵占罪有哪些特征?
(一)構成特征
1、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二)對象特征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對象僅限于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與其他侵犯財產犯罪的一個關鍵區別在于侵占包括兩個密不可分的行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為人將他人業已合法持有的財物非法轉歸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還的。
(三)行為特征
第二百七十條明文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他人保管的財物、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占為己有,拒不退還的是侵占罪??梢姵艘加兴素斘镏?,還必須具備“拒不退還”的行為才構成侵占罪。然而,在司法實踐中,什么是“拒不退還”有著很大分歧。
一種觀點認為:財物所有人發覺財物被侵占后,要求占有人退還而不退還的就是拒不退還。
第二種觀點認為:拒不退還是指財物所有人向法院起訴前多次向占有人索要而不退還的行為。
第三種觀點主張:拒不退還是指在一審判決做出前,占有人仍不退還的行為。
二、侵占罪的處罰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振軒刑事辯護團 咨詢電話15205165657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
犯罪對象只限于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于遺失物,也不同于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那么,侵占罪有哪些特征?它的處罰標準又是什么呢?下面,南京刑事律師就來跟大家聊聊這個話題吧。
一、侵占罪有哪些特征?
(一)構成特征
1、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二)對象特征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對象僅限于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與其他侵犯財產犯罪的一個關鍵區別在于侵占包括兩個密不可分的行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為人將他人業已合法持有的財物非法轉歸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還的。
(三)行為特征
第二百七十條明文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他人保管的財物、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占為己有,拒不退還的是侵占罪??梢姵艘加兴素斘镏?,還必須具備“拒不退還”的行為才構成侵占罪。然而,在司法實踐中,什么是“拒不退還”有著很大分歧。
一種觀點認為:財物所有人發覺財物被侵占后,要求占有人退還而不退還的就是拒不退還。
第二種觀點認為:拒不退還是指財物所有人向法院起訴前多次向占有人索要而不退還的行為。
第三種觀點主張:拒不退還是指在一審判決做出前,占有人仍不退還的行為。
二、侵占罪的處罰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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